根据《吉林省河湖长制条例》中“河湖长名单应通过本行政区域内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,接受社会监督”的规定以及《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》中“各级河长办要按照分级原则,提请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公告河湖长名单”的要求,现将吉林省总河长、副总河长及省级河湖长名单公告如下:
省总河长:省委书记 景俊海
省 长 韩 俊
省副总河长:省委副书记 刘 伟
副 省 长 韩福春
省级河湖长:
1.松花江 省委副书记 刘 伟
2.图们江 省委常委、延边州委书记 胡家福
3.伊通河 省委常委、长春市委书记 张志军
4.鸭绿江 省委常委、省委组织部长 张恩惠
5.浑 江 省委常委、省委宣传部长 阿 东
6.嫩 江 省委常委、省委政法委书记 李明伟
7.饮马河 副省长 吴靖平
8.拉林河 副省长、省公安厅长 刘金波
9.辉发河 副省长 刘 凯
10.东辽河 副省长 韩福春
11.查干湖 副省长 韩福春
吉林省河长办联系电话: 0431-84994233
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
2022年7月20日